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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獎學金】第五屆「國際法研究獎」(7/15前將所需資料提至系辧)

(一)申請條件:
1 .各大專院校在學進修生,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後再返校繼續進修期間之學生。
2 .採認學科之修業成績如下:
(1) 以前年度(不限前一學年度)曾修讀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須達70 分以上 。
(2)加分項目:曾參加英語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請提供名稱及證明文件)加計0.4 分。
3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0 分以上,操行成績80 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课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得檢附獎懲紀錄或/及租相關規定證明)。
(二)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
1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申請書,並備妥曾修誓採認學科成繚單正本丶在學證明丶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6,000 字中文或4,100 字英文國際公法
專題赧告、推薦函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各1 份向所屬學校提出申請。
2 .撰寫國際公法專題報告請注意以下事項:
(1)經扣除封面含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丶註解及參考書目後,總字數為中文6,000~6,999 字或英文4,100~5, l 00 字。
(2)評分參考項目:文字運用能力丶論述完整程度,資料豐富、引註詳實、論述邏輯清晰,原創性丶研究結果具有見解、對學術丶外交政策或實務工作提出建議等,以及審查小組認定之項目。
(三)本國際法妍究獎分為獎學金與佳作獎兩項:
獎學金部分預定遴選3 名受獎生,暫定獎學金額度如下:第一名4萬元,第二名3萬元,第三名2萬5 千元;佳作獎原則為3 名,授予獎狀乙紙以茲鼓勵;本部均得視當年預算額度及依審查小組決議後增減名次、名額及獎學金額度。

詳見
第五屆「國際法研究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