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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系簡介

學系沿革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原為本校法律學系下之財經法學組,自1994年獨立設系以來,已超過20年。本系擁有厚實的師資陣容、完整的課程規劃。為提升本系財經法制研究能力與培育具有研究法學能力之專才,於2000年成立碩士班。2017年設立全國首創之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資源整合讓本系學碩士班之發展更為多元。
財經法律學系創系主任為李欽賢教授,其後在吳英哲副教授、王麗玉副教授、張懿云教授、郭土木教授、郭大維教授等歷屆系主任的努力與系友大力支持下,教學與系務順利推展。目前由黃源浩教授擔任系主任,繼續系務之推動與發展。
 
教學目標
一、設立宗旨
本系係為培育具有國際觀與全人格之財經法律專業人才,落實本校真、善、美、聖全人教育之理想。

二、教育目標
(一)專業化
由專長領域之教師組成「財經法學研究中心」,進行教學研討與學術研究,舉辦各項學術交流活動。專業課程之外並指導學生主辦「財經法律論壇」等學習活動。
(二)全人化
本系強調全人化教育,重視專業倫理,開設「法律倫理」等課程,並於法律服務中心成立「法律服務隊」,培養學生社會關懷與應用法律之能力。
(三)整合化
本系在基礎法律課程與一般財經課程之外,整合競爭與智慧財產權法制公司與證券法制國際經貿與租稅法制三大財經法律課群。同時,強化理論與實務結合之案例教學,開設「民事法綜合案例研習」、「刑事法綜合案例研習」、「公法綜合案例研習」、「商事法案例研習」等課程。為培養學生學以致用之能力,校內舉辦模擬法庭活動,以日常生活的案例事件為題材,讓學生有貼近法庭審判實務的機會;校外則與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合作,積極推動法院實習,讓學生有機會實習處理訴訟輔導相關業務,以學習司法程序與實務知識。
(四)國際化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國際合作事務中心」積極推展國際師生交流與交換學習。每學期開設「財經法律英文」及「科技與法律-英」、「國際人權法概論-英」、「美國商法與我國商法議題比較及研究-英」等全英語課程,並由法律學院教師群編寫「常用法學英文字彙表」教材。國際法研究社由學生自主成立,每年培訓同學參加全程以英語進行之傑賽普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

三、課程規劃

為順應國家社會之發展,造就國家社會需要之財經法學專才,以協助政府部門及民間產業解決法律問題,本系學士班課程規劃架構主要分為:基礎法律課程、基礎財經課程以及財經法律課程三大類。
本系學士班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必、選修學分如下:

課程分類 學分數
全人教育課程及校定必修 32
專業必修課程 37
專業必選課群 31
案例研習必選課群 2
選修課程 26
畢業學分 128
本系碩士班:
畢業學分數為26學分(105學年度以前為30學分),修滿後須取得外國語文(英文、日文、德文、
法文四選一)能力資格後,始得申請論文口試。課程分為三大學群:競爭與智慧財產權法制學群、
公司證券法制學群、國際經貿財稅法制學群。
本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
甲組(以法律學士學位畢業資格錄取者)之研究生,畢業學分數為26學分(核心必修4學分、選修
22學分);乙組(以非法律系畢業資格錄取者)之研究生,畢業學分數為36學分(核心必修4學分
、法律必修基礎課程20學分、選修12學分)。
特色發展
輔仁大學自創校以來,積極追求「真善美聖」全人教育之師生共同體,目前已發展為12個學院及擁有附設醫院之綜合型大學。本校系所完整多樣,鼓勵學生選修跨領域學程、輔系或雙主修。
法律學院設有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學士後法律學系,並設有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以及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學制完備。
本校重視學生輔導,各班皆設置導師,並設有晤談時間,透過晤談可使導師更瞭解學生學習及生活上問題,學生也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感受及協助之需求。
本系旨在培育財經專業知識與法學基礎素養,透過實務及多元學習並具國際化之跨領域人才,因此本系強調基礎法學並著重財經雙專業的課程規劃與學習活動,除設有「企業財稅管理學分學程」跨領域學程,並請多位知名業師開設「企業併購」、「醫事法」、「案例演習」等跨領域課程外,亦輔導學生可透過本校完整系所,跨域領學習,以因應目前社會快速發展的複雜性與多元性。同時,本系另有安排學生親赴法院實習,學用合一使學生兼具法學理論與實務運用之訓練且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交流各項活動,歡迎加入財經法律學系的大家庭,強化並驗證自己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