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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法系學生會

  財法系學生會自成立至今,在全體師生的灌溉、呵護下逐漸成長茁壯。學會組織基於分工,在會長及副會長之下,設有學術股、活動股、體育股、公關股、美宣股、行政股、財務股以及器材股。

  財法系學生會一直本著服務大家的最高宗旨,致力於收集各類新的資訊、舉辦新鮮逗趣的活動、提供舒適便利的軟硬體設備等,期望開闢出一個得促進所有財法人彼此溝通、交流的園地;並藉由定期舉辦師生共融活動,以提升師生間的互動和情感、凝聚系上的團結力和向心力、並集思廣益的協助解決學生問題,讓所有財法人都能由此展翅飛的既高又遠。

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學會幹部事務內容

一、會長

  1. 對外代表本會,對內偕同幹部計劃直執行一切會務,統籌系上各類活動。
  2. 負責本章程之一切會議召開。
  3. 擬定學會發展方針,分配督促並協調各股工作。
  4. 負責與學校及外系間之間做良好的溝通工作。
  5. 系學會幹部名單及相關資料建檔。
  6. 負責活動跑單 繳費 場地協調。

二、副會長

  1. 協助會長各項活動事宜,並推動活動性事務。
  2. 輔助會長各項行政工作。
  3. 監督各股長之工作。
  4. 若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權時,得由副會長代理。
  5. 協助會長處理活動跑單 繳費 場地協調事宜。

三、行政祕書

  1. 通知所有幹部開會及傳遞資料。
  2. 活動所需之公文,將之呈送給校方或學生會相關部門,以利申請補助一經費及場地(須紀錄實)。
  3. 租借開會場地。
  4. 協助會長對內對外的接洽工作。
  5. 系學會內部文件之檔案紀錄,整理及打字。
  6. 開會時,記錄決議,以便評鑑方便,也可以讓所有系學會知道開會的內容。
  7. 處理會長選舉相關事宜。
  8. 協助會長處理活動跑單 繳費 場地協調事宜。

四、活動長

  1. 規劃擬辦較動態性活動的大致內容,活動前立企畫書並執行企劃。
  2. 確保各活動之工作完成度。
  3. 協助各活動總召完成各項活動工作。
  4. 依照活動需求對各組別作人力上的運用與調配 。

五、美宣長

  1. 負責海報班宣及活動所需之宣傳。
  2. 所需活動場地之佈置。
  3. 活動邀請卡製作。
  4. 支援各股之美工需求(包括系服、紀念品…)
  5. 美宣器材管理與添購。
  6. 佈置美化系學會辦。

六、器材長

  1. 協助處理系學會活動時之器材租借,搬運及保管事宜。
  2. 負責器材採買。
  3. 負責系學會辦各硬體設施之整潔 採買 保存,並須建立財產清冊。

七、總務長

  1. 總管系內之各項收支與經費審查。
  2. 帳目處理及管理系費,所有立帳目需經會長允許後方得申請。
  3. 收支建檔。
  4. 申領並小心存放金錢,帳目須清楚,帳本記錄與實際餘額須符合,每學期結束前將帳目公佈。
  5. 其他所需物品購買(例如:食物)。

八、體育長

  1. 舉辦系內體育性競賽,並參與球場等場地協調。
  2. 學校大型體育性比賽及校慶之籌備。
  3. 協調並協助系隊參與賽事。

九、學術長

  1. 策劃舉辦系學會較靜態性取向活動,活動前立企畫書。
  2. 邀請學長姐 各方面專業人士舉辦講座。
  3. 辦理圖刊事宜。
  4. 全系通訊錄及考古題製作及建檔。
  5. 策劃舉辦系學會較靜態性取向活動,活動前立企畫書。
  6. 邀請學長姐 各方面專業人士舉辦講座。
  7. 辦理圖刊事宜。
  8. 全系通訊錄及考古題製作及建檔。

十、公關長

  1. 協助設計 製作及發放活動之師生邀請函及對外邀請函。
  2. 協助活動班級宣傳。
  3. 負責尋求活動贊助。
  4. 負責系會網路平台上之架設及維持。
  5. 對系內外之聯絡事宜。